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领取方式

作者: 时间:2025-04-25 点击数:


一、补贴范围

1.创业补贴:毕业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自2024422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创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经营者,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本人)以上并为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2.创业奖补:已申领上述创业补贴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1.创业补贴标准为5万元

2.创业奖补标准为5万元

(两项补贴均不能与初次创业补贴重复享受)

三、创业补贴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吸纳就业人员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6.正常运营证明: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往来业务凭证等;

7.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创业奖补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正常运营3年期间的上述材料,且提供吸纳就业人员累计90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五、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到所创办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六、咨询电话

朝阳区0431-88581050

宽城区0431-89990859

绿园区0431-86762037

南关区0431-88660992

九台区0431-82192468

二道区0431-84881941

榆树市0431-89786657

双阳区0431-84223788

德惠市0431-87222347

公主岭0434-76538959

中 韩0431-86800159

农安县0431-83291899

汽开区0431-81501248

新 区0431-80798161

莲花山0431-81322855

经开区0431-84607833

净月区0431-8452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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