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吉林财经大学《关于落实“四个融入 五育并举”人才培养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实施方案,丰富和提升学校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定于 2024 年 11 月—12 月举办以“创在吉财”为主题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月,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创业之星”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习近平给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参 赛学生代表的回信精神为指引,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思创融合、专创融合、赛创融合、产创融合” 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积极实践和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学校就业创业工作质量。
二、评选对象
吉林财经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品格高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热爱科学,乐于钻研,具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
3.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和实践活动。
4.学业成绩比较优秀。
5.除具备上述评选条件1-4条以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
(1)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创新、创意及创业大赛”“创青春”“中国创翼”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省级以上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制作发明创造实物等,科技创新成果显著且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3)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结项为通过及以上者。
(4)创新创业项目具有创业实体(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且为法人),且积极服务地区经济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
(5)其他代表性的创新创业成果。
四、“创业之星”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自愿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佐证材料上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实相关材料,同时保存相关材料备查。
3.11月27日前请各学院将审查合格学生的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创业之星”申报表》及附件2《吉林财经大学“创业之星”评选推荐人员汇总表》纸质版提交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B510。
4.11月27日前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将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创业之星”申报表》电子版提交到http://10.0.4.212(校内网)。
5.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与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综合确定“创业之星”30名。并公示三天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创新创业之星”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同时,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新闻报道宣传和事迹展示。
附件1 吉林财经大学“创业之星”申报表
附件2 吉林财经大学“创业之星”评选推荐人员汇总表
附件3 吉林财经大学“创业之星”各学院申报名额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