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15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学校基于《关于举办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赛)校赛的预通知》的基础上,对标教育部2024428日下发《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吉林财经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由教育部与各地方政府、各高校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于2023年正式更名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九届,成为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成果最多、规格最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盛会,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二、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五)人工智能+项目:聚焦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赋能千行百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符合人工智能+发展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及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根据四新”“人工智能+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年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今年大赛。

(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8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9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校级赛事下设项主题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的参赛事宜待后续上级文件通知,再组织参赛报名,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备赛工作。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项目发展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创业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人工智能+”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组

1)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③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注册)。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本科生、研究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各教学单位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推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五、比赛赛制

采用院级、校级两级赛制。院级初赛由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校级复赛、决赛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六、材料申报

(一)学校系统内项目提交截止时间5月22日,此前已经申报的(审核完成/退回/未提交)项目全部退回,完善后重新提交。

(二)“高教主赛道”组别为“创意组”和“创业组”。在完善项目中需要对此前“初创组”和“成长组”申报项目进行修改,重新选择组别。

(三)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在学校系统和“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完成报名,并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成功截图上传至学校报名系统内。“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系统开放时间2024515日。

七、赛程安排

(一)院级初赛2024531日前完成),各教学单位组织院级初赛,按要求评选本单位优秀项目向学校推荐。

学院评审安排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校级决赛20246月4日至6月19日)。

1.6月3日至6月7日,复赛;

2.6月17日至6月21日,决赛。具体安排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全省复赛待定,具体以省赛通知为准)。

联系人:宋立波,84539980;时光84539979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

2.关于举办“建行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吉林省赛的通知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515

 

 

 

 吉公网安备 22017202000216号 备案号:吉ICP备10200631号-2  联系电话:8453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