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入驻孵化园项目出孵及延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29 点击数:

各在孵项目团队:

根据《吉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试行)》(吉财大教字〔2024〕7号)相关要求,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将对入孵期满的创业项目及企业进行验收,大学生孵化园出孵延期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孵标准与流程

一)出孵标准

1.孵化成功退出

项目具备以下条件,孵化成功退出孵化园:

1)企业的领导核心已经形成,企业的法人代表有较成熟的管理经验和较强市场开拓能力,企业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健全的劳动用工、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3)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2.协议期满退出

入驻孵化园的创新创业项目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议期满。

二)出孵流程

项目团队提交出孵申请,经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出孵。

二、延期申请

一)延期条件

1.项目负责人距毕业时间满一年;

2.项目已注册公司;

3.项目在孵期间表现良好取得一定业绩,具有明确的战略规划和稳定的经营团队。

二)延期流程

申请延期的项目交延期申请,内容应包括详细的延期原因说明及延期计划经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延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

材料要求

(一)出孵项目填写并提交吉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退出申请表(附件2)

(二)延期项目填写吉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延期并提供业绩支撑材料(附件3)

四、材料报送方式

各项目请于2024年5月8日之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xcy@jlufe.edu.cn,纸质版交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实训中心B510)。

 

附件1:《吉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吉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退出申请表

附件3:吉林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延期申请表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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